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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会展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 2014-07-30   来源:中国会展门户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遍存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会展业的发展,会展经济的繁荣,会展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正逐步受到广泛关注。
     一、会展知识产权三大类别
   (一)展品设计:专利、商标、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未申请专利的新产品。(二)展台设计:对展台设计侵权行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参展商拷贝其他参展商的展台设计,略加修改成为自己的展台;第二种情况较为复杂,涉及了又一利益主体―展台设计搭建商,参展商以种种借口不让他们的方案中标,然后转手将扣留下来的设计图纸或方案提交给第三方抄袭使用,或略有改动使用。(三)展具设计:展具设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商标,其中又以专利居多。随着展具设计专利申请的增加,展会中的展具设计知识产权侵权也随之增加。
     二、会展知识产权九大现象
     以上三个方面的知识产权在会展业发展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九种现象:
    (一)对于国内展会组展商:展会项目被仿冒
     作为一些品牌会展项目的所有者,最为关心的是展会项目如何不要被仿冒和克隆,在他们看来,形成品牌的展会和已经成型的展会都应当算做拥有 “展会创意”的知识产权而受到保护,光有对展会会标的注册不够,还应对展会的名称进行保护。
    (二)对于国外展会组织者:品牌移植中国
     国外一些名牌展会向中国国内进行移植的时候,通常需要寻找国内的合作伙伴,有关方面在继续使用原品牌展览会名称、标记的过程中,就有对原展会品牌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给予认定的问题,不能排除一旦合作破裂,会引发知识产权的纠纷。实践经验表明,这个问题正是双方在合作时应当给予明确规定的一个重要关键的法律内容。
     (三)对于会展项目交易者:品牌交易缺乏标准
     会展行业资本运作频繁产生,展会项目的买卖交易逐渐增多,对于这种会展项目所有权的转移和交易,必然要涉及到会展项目的品牌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的转移和交易,但由于操作的程序与规范还没有及时出台,特别是市场交易价值的标准制定参考依据不足,而使得市场显得比较混乱。
    (四)对于出国展览组展商:企业被投诉
     作为出国展览组展商,比较注重的是在国外参加展览会时,如何处理中国参展商被外商投诉展品侵权或软件及著作权侵权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对此,组展商认为,对出展企业提出一般性的关于遵守知识产权的要求并不难,真正难点在于很难保证和控制所有参展展品都不出问题。所以,他们希望划定责任界限,一旦出现这方面的纠纷,要由有关参展商承担责任,而不要追溯到组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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