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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会展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 2014-07-30   来源:中国会展门户


     (五)对于国内展会参展商:被组展商欺骗
     作为国内展会参展商,最为害怕的是被组展商欺骗性的宣传所误导,从而参加了一些名不副实的冒牌展览会,甚至被骗展,结果是白花钱、没效果。不过,值得研究的是,这种展会的假冒宣传问题,是否真正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骗展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尚无明确的定论。
     (六)对于展台设计搭建商:抄袭设计方案
     作为展台设计搭建商,他们在展台设计投标时最怕的是,参展商以种种借口不让他们的方案中标,然后却又转手将扣留下来的设计图纸或方案提交给第三方抄袭使用或略有改动使用。
     (七)对于专利持有者:新型展具被仿制
     一些已经广泛使用的标准展具和一些近期开发出来的新型展具确实是进行过专利注册登记的。因此如果仿制这些展具,就会涉及侵权的问题。但是从本质看,这种侵权只是一种与会展业有着间接关系的制造业方面的知识产权的问题。
     (八)对于国家主管部门:被外商投诉
     作为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主管部门,他们除了负责在总体上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外,当前似乎更为关注的是如何减少外商的指责和投诉。因此当展览会成为发生投诉事件较多的一种场合的时候,他们就会对展览会主办者提出要求,必须千方百计地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九)对于会展行业协会:管理依据不清楚
     目前,全国还没有成立统一会展业协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各领域的行业协会基本上由对口上级职能部门管理,专业职能较为明显,会展方面的职能管理处于弱势。另外,已有的会展行业协会对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重视程度不一。
     会展业作为当前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获得了极强的生命力,但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期间产生的各种知识产权纠纷,将会严重影响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从政策规定到行业规范,从展商自律到他方监督,从上级引导到地方实践,会展知识产权必须得到保护和维护,只有坚持惩防并举,奖惩结合,多管齐下,才能为会展知识产权发展创造清明、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才能为会展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做出贡献。(刘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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